怎么样避税: 怎样合理避税
某纺织厂利用10年时间自我积累资金1000万元,拟用这1000万元购进设备,投资收益期为10年,年均盈利200万元,该纺织厂适用33%的所得税率。 ??则该厂盈利后每年应纳所得税额: ??200*33%=66万元 ??10年应纳所得税总额为:66万*10=660万元 ??若该厂不用自我积累的资金,而是采取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融资。假设企业从银行取得1000万元的贷款,年息支付15万元;企业年均盈利仍为200万元,则企业每年应纳所得税额为: ??(200万一15万) *33%=61.05万元 ??实际税负为:61.05万十200万*100%=30.5% ??10年应纳所得税总额为:61.05万*l0=610.5万元 ??显然,对该纺织厂来说,以贷款方式投资,一方面可将积累1000万元所需的10年时间节约下来;另一方面,企业税负也由于贷款利息的支付而减轻了(由33%降为30.5%)。 ??[案例2] ??某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为180,000元,预计残值为10,000元使用年限为5年。5年内企业未扣除折旧的利泣和产量表如下所示。该企业适用33%的比例所得税率。 年 限 未扣除折旧利润(元) 产量(件) 第一年 100,000 1,000 第二年 90,000 900 第三年 120,00 1,200 第四年 80,000 800 第五年 76,000 760 合 计 466,000 4,660 ??下面我们分析一下企业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下缴纳所得税的情况: ??(一)直线法: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估计残值)/估计使用年限=(180,000-10,000)/5=34,000(元) ??1.第一年利润额为:100,000-34,000=66,000(元) ??应纳所得税为:66,000*33%=21,780(元) ??2. 第二年利润额为:90,000-34,000=56,000(元) ??应纳税得税为:56,000*33%=18,480(元) ??3. 第三年利润额为:120,000-34,000=86,000(元) ??应纳所得税为:86,000*33%=28,380(元) ??4. 第四年利润额为:80,000-34,000=46,000(元) ??5. 第五年利润额为:76,000-34,000=42,000(元) ??纳所得税为:42,000*33%=13,860(元) ??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额为: 21,780+18,480+28,380+15,180+13,860=97,680(元) (二)产量法: 每年折旧额=每年实际产量/合计产量*(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 1.第一年的折旧额为:1000/4660*(180000-10000)=36480(元) 利润额为: 100,000-36,480=63,520(元) 应纳所得税为:63,520*33%=20,961.6(元) ??2.第二年折旧额为: ??900/4660*(180,000-10,000)=32,832(元) ??利润额为:90,000-32,832=57,168(元) ??应纳所得税为:57,168*33%=18,865.4(元) ??3. 第三年折旧额为: 1200/4660*(180,000-10,000)=43,776(元) ??利润额为:120,000-43,776=76,224(元) ??应纳所得税为:76.224*33%=25,154(元) ??4. 第四年折旧额为: 800/4660*(180,000-10,000)=29,184(元) ??利润额为:80,000-29,184=50,816(元) ??应纳所得税为:50,816*33%=16,769.2(元) ??5. 第五年折旧额为: 760/4660*(180,000-10,000)=27,725(元) ??利润额为:76,000-27,726=48,275(元) ??应纳所得税额为:48,275*33%=15,930.7(元) ??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 ??20961.6+18,865.4+25,154+16,769.2+15,930.7=97,680.9(元)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直线折旧率=2*(1/估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双倍直线折旧率 ??会计制度规定,在计算最后两年折旧额时,应将原采用的双倍余额递减法改为用当年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减去估计残值,将其余额在使用的年限中平均摊销。 ??双倍直线折旧率=2*1/5*100%=40% ??1.第一年折旧额为: ??180,000*40%=72,000(元) ??利润额为:10,000-72,000=28,000(元) ??应纳所得税为:28,000*33%=9,240(元) ??2. 第二年折旧额为: ??(180,000-72,000)*40%=43,200(元) ??利润额为:90,000-43,200=46,800(元) ??应纳所得税为:46,800*33%=15,444(元) ??3. 第三年折旧额为: ??(180,000-72,000-43,200)*40%=25,920(元) ??利润额为:120,000-25,920=94,080(元) ??应纳所得税为: 94,080*33%=31,046.4(元) ??4. 第四年后,使用直线法计算折旧额: ??第四、第五年的折旧额 =(180,000-72,000-43,200-25,920-10,000)/2=14,440(元) ??第四年利润额为: ??80,000-14,440=65,560(元) ??应纳所得税为:65,560*33%=21,634.8(元) ??5. 第五年利润额为: 76,000-14,440=61,560(元) ??应纳所得税为:61,560*33%=20,314.8(元) ??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 ??9,240+15,444+31,046.4+21,634.8+20,314.8=97,680(元) ??(四) 年数总和法: ??每年折旧额=(可使用年数/使用年数总和)*(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 ??本例中,使用年数总和为: ??1+2+3+4+5=15 ??1. 第一年折旧额为: ??5/15*(180,000-10,000)=56,666(元) ??利润额为:100,000-56,666=43,334(元) ??应纳所得税为:43,334*33%=14,300.2(元) ??2. 第二年折旧额为: ??4/15*(180,000-10,000)=45,333(元) ??利润额为:90,000-45,334=... 收起回答怎么样避税: 怎么样避税
一、综合利用避税法。即企业通过综合利用“三废”开发产品从而享受减免税待遇。综合利用减免税的范围:一是企业在产品设计规定之外,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的各种产品;二是废渣的综合利用,利用工矿企业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碎屑、粉尘、粉末、污泥和各种废渣生产的产品;三是废液的利用,利用工矿企业生产排放的废水、废酸液、废碱液、废油和其他废液生产的产品;四是废气的综合利用,利用工矿企业加工过程中排放的烟气、转炉铁合金炉回收的可燃气、焦炉气、高炉放散气等生产的产品;五是利用矿治企业余热、余压和低热值燃料生产的热力和动力;六是利用盐田水域或电厂热水发展养殖所生产的产品;七是利用林木采伐,造林截头和加工剩余物生产的产品。 企业采用综合利用避税法,应具备两个前提:一是使自己的产品属于减免税范围,并且得到有关方面认可;二是避税成本不是太大。否则,如果一个企业本不是综合利用型企业,为了获得减免税好处,不惜改变生产形式和生产内容,将会导致更大的损失。 2、出口退税避税法。即利用中国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避税的方法。中国税法规定,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品,除国家规定不能退税的产品外,一律退还已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的产品,按照国家统一核定的退税税率计算退税。 企业采用出口退税避税法,一定要熟悉有关退税范围及退税计算方法,努力使本企业出口符合合理退税的要求。至于有的企业伙同税务人员或海关人员骗取“出口退税”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二、成本费用避税法 成本费用避税法是通过对企业成本费用项目的组合与核算,使其达到一个最佳值,以实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避税方法。采用成本费用避税法的前提,是在政府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规定的范围内,运用成本费用值的最佳组合来实现最大限度地抵销利润,扩大成本计算。可见,在合法范围内运用一些技巧,是成本费用避税法的基本特征。 1、材料计算避税法 材料计算法是指企业在计算材料成本时,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企业本身的成本计算方法。 材料是企业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价格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因此,材料价格波动必然影响产品成本变动。但是在材料市场价格处于经常变动的情况下,材料费用如何计入成本,直接影响当期成本值的大小;通过成本影响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的大小。根据我国财务制度规定,企业材料费用计入成本的计价方法有以下几种: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是以后入库的材料先发出这一假定为依据,根据这种假定的成本流转顺序来确定领用或发出的材料和期末库存材料的计价。每次领用或发出的材料是假定后入库的材料,期末库存材料则是最先入库的材料。) 上述5种不同的计价方法,产生的结果对企业成本多少及利润多少或纳税多少的影响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材料价格总是不断上涨的,后进的材料先出去,计入成本的费用就高;而先进先出法势必使计入成本的费用相对较低。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使用。如果企业正处所得税的免税期,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选择先进先出计算材料费用,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相反,如果企业正处于征税期,其实现利润越多,则缴纳所得税越多,那么,企业就可以选择后进先出法,将当期的材料费用尽量扩大,以达到减少当期利润,少缴纳所得税的目的。 二、折旧计算避税法 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那部分价值。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间内进行摊配。这不仅是为了收回投资,使企业在将来有能力重置固定资产,而且是为了把资产的成本分配于各个受益期,实现期间收入与费用的正确配比。 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因此,怎样计算折旧便成为十分重要的事情。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应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固定资产原值;(2)固定资产残值;(3)固定资产清理费用;(4)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很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以下几种: 1、使用年限法。使用年限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使用年限法又称年限平均法、直线法,它将折旧均衡分配于使用期内的各个期间。因此,用这种方法所计算的折旧额,在各个使用年份或月份中都是相等的。 2、产量法。产量法是假定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会随着使用程度而减退,因此将年限平均法中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改为使用这项资产所能生产的产品或劳务数量。 3、工作小时法。这种方法与产量法类似,只是将生产产品或劳务数量改为工作小时数即可。 4、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费用法,指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在早期提得多,在后期则提得少,从而相对加快了折旧的速度。 采用加... 收起回答其他答案:我想,在不出现错误的情况下,按最少的交税法做帐,就叫避税。
其他答案:企业合理避税三大技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己的创业行程,越来越多的创业企业面临纳税这个难题。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创业者来说,就算是曾经听说过诸多的节税筹划,却根本无从得知自己该进哪个门,该走哪条道。甚至于哪部分行为属于节税筹划,哪部分行为属于违法的偷漏税行为都分不大清楚。其实,纳税与节税筹划本身并非是很难的事情,有时候就像是一层窗户纸,捅破了它,就看得很清楚了。当然,要捅开这层窗户纸,先要搞明白一个概念,即什么是节税筹划?节税筹划是纳税筹划的一种形式,它是指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采取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采用优惠条款,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合法经济行为。筹资方案避税法筹资方案避税法是指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大获利水平和税负减少的方法。筹资方案避税主要包括筹资渠道的选择及还本付息方法的选择两部分内容。一般来说,企业筹资渠道有:1、财政资金;2、金融机构信贷资金;3、企业自我积累;4、企业间拆借;5、企业内部集资;6、发行债券和股票;7、商业信用、租赁等等形式。从纳税角度看,这些筹资渠道产生的税收后果有很大的差异,对某些筹资渠道的利用可有效地帮助企业减轻税负,获得税收上的好处。通常情况下,站在避税的角度,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方式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其原因在于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的拆借涉及到的人员和机构较多,容易使纳税利润规模分散而降低,出现“削山头”现象。同样,金融机构贷款亦可实现部分避税和较轻度避税:一方面,企业归还利息后,企业利润有所降低;另一方面在企业的投资产生收益后,出资机构实际上也要承担一定的税收,从而使企业实际税负相对降低。所以说,利用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减轻税负合理避开部分税款的一个途径。企业自我积累资金由于资金所有者和占用者为一体,税收难以分摊和抵销,避税效果最差。而贷款、拆借、集资等形式都涉及到还本付息的问题,因而就涉及到如何计算成本和如何将各有关费用摊入成本的问题。利用利息摊入成本的方法的不同和资金往来双方的关系及所处经济活动地位的不同,往往是实现有效避税的关键所在。金融机构贷款计算利息的方法和利率比较稳定、幅度较小,实行避税的选择余地不大。而企业与经济组织的资金拆借在利息计算和资金回收期限方面均有较大弹性和回收余地,从而为避税提供了有利条件。其方法主要是:提高利息支付,减少企业利润,抵销所得税额;同时,再用某种形式将获得的高额利息返还给企业或以更方便的形式为企业提供担保等服务,从而达到避税目的。 投资方案避税法投资方案避税法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对投资规定的有关减免税优惠,通过投资方案的选择,以达到减轻其税收负担的目的。一、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法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法是指投资者依据税法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企业类型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的方法。我国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同一类型的企业内部组织形式不同,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因此,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来说,其承担的税负也不相同。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之前,对企业类型的选择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 (一)内、外资企业适用税种的比较 所谓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 所谓外资企业是指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外国资本参与的经济实体。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三类。我国目前对内、外资企业征收的税收主要有流转税、所得税和其他各税三大部分。内、外资企业税收存在很大区别:内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小,为18%、27%两档,这主要是照顾投资规模较小、盈利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而外商投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大,分别为15%、24%两档,主要是体现地区性和产业性的政策倾斜。内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窄,主要是对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企业以及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校办工厂、福利生产企业等;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适用范围较宽,主要是对生产性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建设的企业等等。内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较短,一般为l—3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一般都在5年或5年以上。另外,适用其他各税的税种数不同:内资企业适用10个税种;而外商投资企业则适用6个税种。 (二)内资企业之间的税负比较 内资企业统一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缴纳各项税收,税收负担基本上趋于公平,但仍可以通过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以达到避税目的。 1、横向联合避税法。即为了获取税收上的好处,以横向联合为名组成联合经济组织。这种作法在税收上有几个益处:(1)横向联合后,企业与企业相互提供产品可以避开交易外表,消除营业额,从而避开增值税和营业税;(2)经济联合组织实现的利润,采用“先分...
怎么样避税: 怎样才能合理避税?
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 [编辑本段]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新税法的颁布实施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利用“三废”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等,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等。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优惠政策的研究,力争经过收入调整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税,壮大企业实力。 同时,现在全国各地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他们开出的招商引资条件十分诱人,大多均以减免若干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各种费用等等条件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如果您的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或受鼓励产业,如此优惠的条件当然成为企业规避税收的优先考虑因素之一。 [编辑本段]定价转移 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转移定价的避税原则,一般适用于税率有差异的相关联企业。通过转移定价,使税率高的企业部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企业,最终减少两家企业的纳税总额。 出于不能公开的原因,对我们接触到的部分企业和公司的规避税收行为均予匿名。某公司 A将总部设在了沿海经济特区,享受15%的所得税率优惠。他们的产品生产是由A公司设在中国地区的 B公司完成, B公司适用33%的比例税率。 A公司每年从 B公司购进产品100万件对国外销售,进价每件6.8元,售价每件8.3元。显然,这种产品的生产成本5.2元/件,那么这两家公司的利润与应缴税款就已经十分明显了: A公司年利润额=(8.3—6.8)*100=150(万元) A公司应纳所得税=150*15%=22.5(万元) B公司年利润额=(6.8—5.2)*100=160(万元) B公司应纳所得税=160*33%=52.8(万元) A、 B两公司总共缴纳所得税=22.5+52.8=75.3(万元) 出于避税的目的,可以将税率高的 B公司的部分利润转移到 A公司。我们已经知道,A公司从B公司购进产品单价为6元,仍以8.3元售出,则: A公司年利润额=(8.3—6.0)*100=230(万元) A公司应纳所得税=230*15%=34.5(万元) B公司年利润额=(6.0—5.2)*100=80(万元) B公司应纳所得税=80*33%=26.4(万元) A、B两公司共纳所得税=34.5+26.4=60.9(万元) 这两家公司A、B利润转移前后,两公司年利润总和为:150+160=310万元;而利润转移后的总利润为:230+80=310(万元)。在利润转移前后,两家公司的总利润还是相等的,只是在采用转移定价后,两家公司他们应该缴纳的所得税减少了75.3—60.9=14.4万元。只要企业能寻找到两个税率相差更大的地区,在这两家企业间进行贸易和合作,贸易的额度越大,所能节省的税收就会越多。 [编辑本段]分摊费用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账目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 常用的费用分摊原则一般包括实际费用分摊、平均摊销和不规则摊销等。只要仔细分析一下折旧计算法,我们就可总结出普遍的规律:无论采用哪一种分摊,只要让费用尽早地摊入成本,使早期摊入成本的费用越大,那么就越能够最大限度地达到避税的目的。至于哪一种分摊方法最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最大限度地避税目的,需要根据预期费用发生的时间及数额进行计算、分析和比较并最后确定。 通过名义筹资避税 这一原则就是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得企业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轻低的税负水平。一般说来,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有三个渠道:1、自我积累:2、借贷(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3、发行股票。自我积累的奖金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而股票发行应该支付的股利也是作为税后利润分配的一种方式,二者都不能抵减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因而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借贷的利息支出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以冲减利润而最终避税。 [编辑本段]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冲减利润而达到避税。 以上方法,只是我们接触企业财务人员所了解到的部分方法与技巧。我们相信,在企业界一定还有更多高明的规避税收的方法。但不论如何,都必须提醒大家:避税必须合法和合理! 自始至终,我们都在强调规避税收的“合法性”。党的十六大和十届人大胜利召开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号角已经吹响。当前,许多中... 收起回答其他答案:合理避税就是要利润最大化和税负最低化,充分掌握财税政策,内容很多,都是在合理合法下进行,充分利用时间差,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或是打擦边球。等等。
其他答案:我想你所说的是税收筹划吧,首先要说明的是税收筹划和避税的含义是不同的。 避税: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漏洞或缺陷钻空取巧,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精心安排以期达到纳税负担最小的经济行为。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组织形式、经营等事项的实现安排和策划在合法前提下以税收负担最小化为目的的经济活动。 可以这样描述,纳税筹划是合法的,而避税是不违法的。
怎么样避税: 企业如何合理避税
1、合理运用国家的免税政策。2、善于运用税率的点子差。3、打好时间差。 例:1、企业采购物资时所发生的运输费有7%的进项抵扣,但是,你必需向运输单位索取运输发票。不要轻易放弃索取发票。 例:2、如企业有在职职工100人,安置一个残疾职工,可给企业节省6000元-8000元的残保金;安置下岗、退伍军人、应届大学生、劳改、劳教人员达30%以上可减免三年所得税及附加税。 例:3、掌握好国家充许发生的费用的范围内降低所得税的税率。 例:4、(时间差的打法比较微妙不太好说),简单说一句,根据企业的收支情况来定开具发票和发货时间,这样企业的周转金可多运转二十多天,也就可多找回利差。 例:5、产品、商品的购入和销出与取得的发票有着至关重要的可寻性…… 总之,企业要有一个精明强干、精打细算、能说会道、工作经验丰富的财务主管。 收起回答其他答案: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反避税工作处处长苏晓鲁在回答当前反外企避税的情况时说,目前,我国已批准成立了40多万家外企,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从账面上看,外企大面积亏损,亏损面达60%以上,年亏损金额达1200多亿元。按照税法的规定,以后的赢利是可以弥补前年度的亏损。因此,我国每年要少征外企所得税约300亿元。 毋庸置疑,在资本的舞台上,并非外企才有避税的任务或需要,中小企业的财务经理也大都背负着“如何合理纳税”的沉重使命在艰难地舞蹈。对于资金和实力并不强大的企业家们,以下问题时常困扰长袖善舞的精英企业决策人士:如何利用相关税收政策,合理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如何合法地规避税收监管,利用企业自留资金扩大再生产? 当前中国的税制饱受争议。由于名义税率高,企业负担沉重;由于征管水平不高,造成企业逃税、逃费倾向严重,一些企业和个人违反税收监管的报道不断见诸各大媒体。 从国内情况判断,企业对我国的高税率税收政策怨言颇多,一些业内人士也对此争议不断。由此,企业如何尽量地安全、合法“自我减负”,已成为企业的共识。 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减少税务上的支出。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一种正常合法的活动;合理避税也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还需要市尝商务等各个部门的合作,从合同签订、款项收付等各个方面入手。避税是企业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研究为基础,对现有税法规定的不同税率、不同纳税方式的灵活利用,使企业创造的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企业。它如同法庭上的辩护律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税是合法的,是企业应有的经济权利。必须强调一点:合法规避税收与偷税、漏税以及弄虚作假钻税法空子有质的区别。 避税的种类按其特征和内容分为国内避税、国际避税和税负转移三种形式。我们将主要为中小企业家们介绍中国国内常用的一些避税方法。 从实用角度来看,国内的避税就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避开国内纳税义务。从更现实的条件出发,企业的老总和财务经理需要解决不同难题。 合理避税:老总能做什么 规避税收,现在早就不是一个只适合于私下交流的话题。现在许多企业老板都在交流怎样规避税收,成功的经验大家“群起而效仿”。十届人大刚刚谢幕,税收政策、税收监管和税率水平等问题被各位代表多次提及。 一个企业经营的角度来分析的。假如能是一个管理决策层,从企业的发展战略角度来看,这样的操作更适合于您。 换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注册到“避税绿洲”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本节内容读者可参见《推开“离岸绿洲”的门》一文)。 进入特殊行业 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 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 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 做“管理费用”的文章 企业可提高坏帐准备的提取比率,坏帐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用而不“费”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当今的企业界,这一项被频繁运用。他们将自己买房子、车子的支出,甚至子女入托上学的费用都列支在公司经营项目。这样处理并不为国家政策所允许,虽然此方法在时下的企业界并不鲜见,但我们在此并不提倡。 合理提高职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企业能以较低的成本支出赢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做足“销售结算”的文章 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延...
其他答案:实践中针对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法,其中基本方法之一是利用关联交易,采取转让定价的形式,即关联企业为共同获取更多的利润以高于或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在这种转让中,产品的转让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在有关联关系的A公司和B公司承担的纳税负担不一致的情况下,若B公司承担的税率高于A公司,有联系的B公司就可以通过某种契约的形式,增加A公司利润,减少B公司利润,使他们共同承但的税负及他们各自所承但的税负达到最少。在企业内部之间的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一般采取转让定价,将主要利润转向税率低的企业进行避税。 如果充分利用国际避税地,经济特区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转让定价法,将高税区的公司的经营所得通过压低销售价的方式转入低税区的公司之中,避税效果更为明显,当前跨国公司避税主要采取这钟方式。例如在我国很多合资公司就利用香港所得税低的特点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然后把货物压低价格销售给香港的子公司,从而达到避税的目地。 通过转让定价方法,一是通过关联企业将费用分配到税负较高的地区,有效的冲减利润,从而缩小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二是通过关联企业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地税负较轻的地区。作为独立核算的企业,“高价购买原材料、设备、人才、技术”、“低价卖出产品”,其结果是账面利润减少乃至亏损,从而有效的节约所得税。这样避税应注意,转移手法必须合理、合法,否则达不到避税目的,反而可能形成逃税。 例如,某皮塑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各式女凉鞋。该公司生产所需设备、原材料均由台湾A公司提供,生产的产品亦全部销给香港B公司(为的A公司的子公司)。该公司开办的第一年,账面销售收入为46万元,销售成本122万元,账面纯亏损。通过对该公司经营和亏损情况的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一双女凉鞋的成本是23。44元;而公司都以每双鞋折合人民币8。90原的价格卖给了香港B公司(确认为其关联企业),造成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的倒挂。在企业无法提供他与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有关材料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决定采用“成本+费用+合理益润”的方法进行调整。按照公司账面成本、账面其他费用及核定的利润率换算,调整销售收入后,认为该公司第一年已经获利,应当缴纳所得税。 不论是企业之间还是企业内部,以转让产品定价方法从事避税,都是利用利润率的调整为根本。也就是说,转让定价是转让双方对各自内部创造的产品剩余价值进行分配时,在相互之间进行排列组合,以求最大限度地将其控制在自己手中或关联企业手中,但是手段的和理性和合法性应给予相当注意。 其他合理避税方法 在转让定价避税的同时,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设置适合避税的企业结构。例如针对国际避税区或低税区,经济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及其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企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避税以减轻税负。 一是虚设常设经营机构 很多投资经营企业利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名义上将企业设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实际业务活动则不在或不主要在区内进行。这样该企业在非特区获得的经营收入或者业务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税收减免照顾,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境外的利润所得就可以向境内企业总部转移而减少纳税。 二是虚设信托财产使委托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托人与信托财产的分离,但信托财产的经营所却归在国际低税区、特区或经营开发区的企业名下,以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 另外,充分研究税收规定,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方式、财务的合理安排,也可以达到避税目的。例如: 1.当某一大宗交易处在两个纳税年度交叉点时(即年末与年初),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原则,可适当推迟交易发生日,使之尽可能发生在下一年度,从而使部分所得税推迟一年缴纳,获得利润方面的好处。若推迟100万元的纳税额一年,按年利息10%计算,可避税10万元左右。 2.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税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某些企业可以采取收购亏损企业的方式,将企业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中,从而避开纳税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3.针对享受“减二免三”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开办初期应尽量将其利润转移到关联企业中,尽量延续其开始获利年度,并可以从第六个或者第七个年度开始弥补亏损。在公司经营达到经营年限的后五年中,将利润向该企业转移,从而达到最大程度的避税。也可以收购此种类型的企业,已分流利润,进行避税。 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式。企业的管理者需要对所有有关征纳活动的经济现象进行研究,或者征询税务专家的意见,以便找出没有法律麻烦的方式和途径。公司管理人员应该研究法律知识,用足税收优惠,掌握各种方法并在实践中参与、运用和提高。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及经营方式、结构的调整及合理的财务安排,以求达到最大程度避税的目的,在合法的范围内为企业谋取最大利益。
其他答案:“合理避税”又称“税收筹划”。它来源于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当时参与此案的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对税收筹划作了这样的表述:“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律界的认同。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税收筹划的规范化定义得以逐步形成,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 savings)的经济利益。”这一定义表明税收筹划具有以下三个明显的特征: 一是合法性 表示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收业务,属逃税行为。征纳关系是税收的基本关系,税收法律是处理征纳关系的共同准绳。纳税义务人要依法缴税,税务机关也要依法征税,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现实中,企业在遵守法律的情况下,常常有多种税收负担高低不一的纳税方案可以选择,企业可以通过决策选择来降低税收负担、增加利润,税收筹划成为可能。 二是筹划性 表示事先的规划、设计、安排。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企业交易行为发生后,才缴纳流转税;收益实现或分配后,才缴纳所得税;财产取得之后,才交纳财产税,这就在客观上提供了纳税前事先做出筹划的可能性。另外,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税收规定则是有针对性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不同,税收待遇也往往不同,这就向纳税人表明可以选择较低的税负决策。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额已经确定再去图谋少缴税,就不是税收筹划,而是偷逃税收了。 三是目的性 表示要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选择低税负。低税负意味着低税收成本,意味着高资本回收率;另一层意思是滞延纳税时间(有别于违反税法规定的欠税行为)。纳税期限的推后,也许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如避免高边际税率),也许可以降低资本成本(如减少利息支出),不管哪一种,其结果都是税收支付的节约,即节税(tax savings)。从税收筹划的起源和定义可以看出,税收筹划不仅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一种方式,更是企业领导决策的重要内容,这也正是税收筹划活动在西方发达国家迅速发展、普及的根本原因所在。总之,税收筹划是在经营中寻求企业行为与政府政策意图的最佳结合点,成功的税收筹划往往既能使经营者承担的税收负担最轻,又可以使政府赋予税收法规中的政策意图得以实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即使站在政府宏观调控(比如产业政策等)的立场看,税收筹划活动也是应该鼓励,至少是不可禁止的。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存在的。这种客观条件在目前看来至少包括政府依法治税的水平和税法变动情况两类因素。 首先依法治税是进行税收筹划的前提。税收筹划是以现行税制为基础的,如果某一地区的实际税收经营不是以现行税法为依据,而是以其他类似收入指标的因素为依据,那么进行税收筹划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因为前提条件已经消失,这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首要问题。 其次由于税法作为一种法律既有稳定性也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变动性,所以进行税收筹划应该时刻关注税法的变化。在体制转轨尚未完成、税法调整较为频繁的现阶段,此点尤应重视,因为税法一旦调整,税收筹划的依据可能消失或改变,筹划的结果就完全可能与当初进行筹划的预期相反。换言之,企业的决策者和财务人员应当重视税法的变化、调整,据此相应调整税收筹划的策略和方法。任何一个税法的调整,其内容本身就可能是新的税收筹划的基础,但关键在于决策者如何因地制宜地运用税收筹划手段,来实现企业的利润增长。
怎么样避税:逃税很LOW,避税显得很洋气
怎么样避税:10000亿收入0%税负!亚马逊“美国-卢森堡-卢森堡”避税架构曝光
本文 作者 l Amy姐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 lAmy姐的跨境金融圈(ID:Chinashintay)
转载请联系授权(微信ID:amy_mi002),请勿抄袭,维权必究!
只有到了西雅图,你才能体会到亚马逊到底有多强大。
整个西雅图50万适龄人口,4万都是亚马逊员工。
或许,也只有这么强大的亚马逊,
才能用“美国—卢森堡经营主体—卢森堡壳公司”避税架构,以及“高管股票期权”和“亏损抵免”等避税措施,连续两年0交美国联邦税,
非但如此,还让政府倒帖了2.66亿美元税款。。。
2017年,亚马逊营收1778.7亿美元,利润56亿美元,联邦税率-2.5%,0纳税,政府退了1.37亿美元税款。
2018年,亚马逊营收2582.2亿美元,利润112亿美元,联邦税率为-1.2%,0纳税,政府退了1.29亿美元税款。
怎么做到的?具体看。
2005年之前,亚马逊便开始发展欧洲业务,
那时美国还是全球征税,联邦税率35%,境外所得汇回需向美国纳税,
以此,“降低境外税,并将利润留存境外”,
是亚马逊,也是所有美国跨国公司搭避税架构的主旋律。
亚马逊的欧洲避税架构,是由两个卢森堡公司搭建的,
1、卢森堡壳公司,即亚马逊欧洲控股技术公司(Amazon Europe),纯就是个壳。
壳公司先与亚马逊美国签署“成本分摊协议”,向亚马逊美国支付少许费用,获得亚马逊欧洲的相关知识产权。
2、卢森堡经营公司,即亚马逊欧盟(Amazon EU),负责经营亚马逊整个欧洲的零售业务。
经营公司再与壳公司签署独家许可协议,向壳公司支付大量费用(约为经营收入90%以上),获得亚马逊欧洲知识产权的使用权。
两个卢森堡公司均是由亚马逊集团全资控股,并最终由美国母公司亚马逊控制。
之所以能避税,是因为,
1、对于卢森堡经营公司,即便根据卢森堡税法,经营公司需要向卢森堡支付所得税,但由于经营公司支付大量费用(约收入90%以上)给了壳公司,所以所得额极少。
2、对于卢森堡壳公司,由于其是一家卢森堡有限合伙企业,而卢森堡合伙企业本身不征税,仅在合伙人一方征税,而合伙人又位于美国,所以壳公司在卢森堡根本就不是纳税主体。
但根据美国税法(税改前),壳公司又是外国公司,外国公司产生的利润汇回美国前,无需向美国纳税。
以此,亚马逊通过两个卢森堡公司,将欧洲销售利润税率降至了1%以内,远低于美国原法定税率35%。
不过,随着亚马逊被欧盟调查,2015年5月,亚马逊表示,不再把所有收入都转移到卢森堡避税。但事实是这样么?不知。
一边避着欧洲收入税,
与此同时,亚马逊也在想方设法规避美国境内收入税。
对境内收入,亚马逊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避税。
(1)股票期权
对高薪高管,以发放股票期权替代工资薪酬,而对应股票期权的价值则可作为公司的成本抵扣,
以此,公司股价愈高,可抵扣成本就愈大。
2018年,亚马逊成为继苹果后,第二个破万亿美金市值的公司,
而仅当年,“股票期权”这一项,就为亚马逊抵掉了10亿美元的联邦税。。。
(2)亏损抵免
除此外,还有以前的亏损抵免。
要知道,即便强大如亚马逊,其实也曾是个“亏损王”,
从1994年创立至今的20年间中,亚马逊亏损了数十亿美元,仅上市后的8年里就亏损了30亿美元。
亚马逊的最近一次亏损是在2014年,当年一年就亏掉了2.41亿美元。
从亚马逊1997年上市开始,在美国商界、学界和媒体,始终有众多名人说亚马逊是一个笑话、预测亚马逊很快完蛋。。。
因为不管谁问贝佐斯“你打算何时赢利呢?”,他的回答总是:“不知道,我还没想过赚钱,我们只想继续烧钱”!直到前几年还是这么说。
亏损的好处是,可以向后结转抵免税款。。。
以此,通过“高管期权”和“亏损抵免”,以及其他各种税收抵免,亚马逊美国境内收入有效税率也远低于法定税率。
用“美国—卢森堡经营主体—卢森堡壳公司”架构规避境外税(欧洲),用“期权税收优惠”+“亏损抵免”等规避美国境内税,
这让亚马逊近2年负税率,近5年有效税率仅2.2%,近10年有效税率仅3%。
近10年,即2009年到2018年,亚马逊利润265亿美元,缴纳联邦税7.91亿美元,有效税率仅3.0%;
近5年,即2014年到2018年,亚马逊利润229亿美元,缴纳联邦税5.11亿美元,有效税率仅2.2%。
以至,“仇人”特朗普不止一次地指责亚马逊偷税漏税。
但也只能指责罢了,因为亚马逊都是合法的。
事实上,美国财经媒体 Business Insider称,“仇人”特朗普力推的减税法案,使亚马逊这样的大公司更容易少纳税。
据称,至今,亚马逊手中还有约15亿美元的联邦退税额没有用完。
注:本文仅讲美国联邦税。并不含州税、外国税等等。
- The End -
我们是跨境金融第一大号,欢迎您添加助理小米微信(amy_mi002),邀您和10w+小伙伴一起交流切磋~
欢迎关注“Amy姐的跨境金融圈”(微信公众号ID:chinashintay)
Amy姐,入于会计师事务所,兴于券商投行。拆过红筹,做过并购。现帮移民的朋友打理家族资产,做做跨境投资。专注境外:跨境避税、跨境并购、CRS与FATCA、境外信托与保险、离岸基金、全球资产配置等。
延伸阅读
04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NTg2Mjg2MQ==&mid=2247484979&idx=1&sn=363bc0a41ca484dbb8cdac8baaad0936&chksm=ec4c5111db3bd807528c542b890f36b0c8bad9cd3d2ee55661ef66fbdaf64cab82f61d0de082&scene=21#wechat_redirect 综合税负3.8%!Facebook“双层爱尔兰—开曼群岛”架构避税避出新高度
05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NTg2Mjg2MQ==&mid=2247484664&idx=1&sn=83f76b66573caf73665f41a6c2e33023&chksm=ec4c53dadb3bdacc8a051ce0cd30a631e58b9a7ae49120c500e77d4778484b4dc0f933f86d51&scene=21#wechat_redirect 2018,中国个税监管元年:税务公安联网、CRS启动、「弃籍税」、个税反避税……一张境内外征税大网拉起
06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NTg2Mjg2MQ==&mid=2247484664&idx=1&sn=83f76b66573caf73665f41a6c2e33023&chksm=ec4c53dadb3bdacc8a051ce0cd30a631e58b9a7ae49120c500e77d4778484b4dc0f933f86d51&scene=21#wechat_redirect 10位富豪5000亿装入离岸家族信托!马云、刘强东、孙宏斌…离岸信托架构全揭秘
怎么样避税:怎样合理避税 ?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主要做税务筹划,针对高管个税,企业利润,股东分红,缺乏进项等情况都有相对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可私信获取方案
【松汇智企】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及税收筹划等企业财税服务等问题,请咨询客服或添加客服微信(WDYY809),松汇智企提供一对一服务,免费沟通帮您解决财税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