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经清算注销:
企业注销未经清算,债权债务怎样解决?
请参考:广东高院关于企业法人解散后的诉讼主体资格及其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三条“清算义务人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的注销登记手续时,虚构该企业法人的债权、债务已清结的事实,导致该企业法人被注销的,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该...
其他答案:1、债权人可以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64条规定,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经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因此,在公司注销未经清算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公司未经清算注销:
未经清算,有限公司被注销,股东承担责任吗
承担。公司法司法解释2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展开全部其他答案:由被注销股东的受益人接手处理
公司未经清算注销:
未经清算注销公司,已注销的公司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主张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归于消灭。由于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因此,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
其他答案:可以主张,上海、北京高院已经有专门的解释。但各地对于这类案件的处理不同,比如杭州中院有的法官认为可以主张,但需要全体股东集体诉讼,或部分股东起诉后法院追加其他股东。
公司未经清算注销:
公司吊销未注销的后果是怎样的
公司被吊销执照而不及时申请注销的,则会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处罚与罚款根据《公司登记条例》第六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
展开全部其他答案:时间会自动注销,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不能使用自己的名字注册公司,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将保留7年,并被罚款。 >吊销营业执照对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影响:部分,认为“取消”来解决,要花钱,还要跑相关单位,如被吊销营业执照省时,一些企业甚至“撤销“作为一个“自由”,因此,在市场上一些企业采取故意不参加年检等方法,如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吊销,这种行为的实践往往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第一,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带来一定的限制。“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违法企业的责任和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不超过三年,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得担任董事,主管和经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的法定代表人管理”还规定:对于非法撤销该企业法人代表营业执照,非法企业和个人责任的责任,而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不超过三年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业务。第二,企业股东或者有限公司股东依法不履行组织清算义务的,由企业承担连带债务。第三,对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在登记管理行为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协助收集。未经许可经营活动没收营业执照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对不良信息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和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将被记入警示信息库的业务部门,对投资者而言,交易对象、消费者进行市场调查,并不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消除。
公司未经清算注销:公司不注销或注销不当有什么法律风险?
这里的法律风险在于公司有外债,如果公司没外债就不存在所谓的风险
第二层意思就是,这里的风险指的是,公司的债务要不要法人,或股东来承担。因为公司不注销的时候,公司如果有外债,那股东或者公司法人是否要承担责任,风险只有在自己身上才能叫做风险,在别人身上那就不叫做风险。
先说一个民事执行的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对法院在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问题进行全面规范,其中包括变更追加瑕疵出资有限合伙人、违规注销企业的清算责任人。
第十七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八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注销或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歇业等解散事由后,其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无偿接受其财产,致使该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或遗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第三人书面承诺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记住一个大原则,请清算好了,再注销,或者就永远挂着。
同时多扯点注销过程中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A. 清算组未履行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
B. 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以主张。
C. 清算组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和债权人可以主张。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A. 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B. 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 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上述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3、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缴出资股东以及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承诺第三人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在工商登记部分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的第三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5、内部责任分清
上述责任人为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数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主张其他人员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以支持。
(二)行政责任
我国现行法律中只规定了对于清算组的行政责任 ,清算组作为公司特殊时期一个责任主体在承担民事责任外,仍然可以承担行政责任,而且这种行政责任是脱离公司的独立责任。但同样,如果清算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后,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民事赔偿具有优先顺位。
(三)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162条妨害清算罪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对清算人和清算义务人等直接责任人员在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规定了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未经清算注销:公司不经清算直接注销公司,公司债务真的就不用偿还了吗?
这个问答是关于工商注销程序的概念。题中所述“公司不经清算直接注销公司”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项!不经过清算和登报的公司不可能注销(简易注销的除外)!
一、登报公告是注销的要件之一
有债务的公司法人注销,登报公告是注销的要件之一。但是公告并非真的叫公告就能公而告之,也并非公而告之就有约束他人的效力。民事主体的公告大体上有两种,一种是自我宣传和通告,平常的媒体广告即是,法律上的作用一般为要约邀请,一种是信息传递的法律行为,此时公告只是一种依法律规定而拟制的推定信息送达被通知主体的行为方式,但其实际常常是不能真正送达被通知主体,因此,在能够以确定的方式送达的情况下,公司不应以公告的方式送达,只有在没有其他的方式送达或者送达人不确定的情况下,公司才能以公告的方式送达。这是因为并非公告了,被通知的主体就能够或者应该能够知悉公告和公告的内容,只有证明其他有效的方式不能送达,当事人不得已才能够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而且,由于公告送达是公告方单方的意思表示,公告要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必须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公告,只是公告人自己的对外信息公示,可以产生约束当事人自己的效力,但不能约束第三人。公告送达不具有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效力,诉讼时效也不因公告人公告声称中断就取得中断的效力。因此,即使登报公告注销了,公告也不是不用履行偿债义务的要件!
二、清算报告是公司注销的要件之一
编制清算报告的前提,是对公司主体的资产、债权债务,特别是对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履行清偿义务。现实工作中,公司法人注销前,必须对公司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所有债务清偿完毕且编制清算报告,主管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清算报告做出是否给以注销的决定。也就是说,主管工商行政管理见不到清算报告,是不会也不能给公司办理注销手续。因此,题中所述“公司不经清算直接注销公司”现实工作不可能出现!
公司资产不足矣清偿所有债务的,不属于公司注销的概念。破产清算另文再述!
三、综述
公司注销时,公司清算是法定程序,编制清算报告是公司注销的要件,没有清算的公司主体,主管行政管理部门不会批准注销!
登报公告注销是公司注销的前提条件,但是,即使注销前依法登报公告注销,也不是逃避债务的的条件。
即使有隐形债务的公司已经办理注销,其债务依然由公司股东承担偿债责任。超出法定上限的除外!
公司未经清算注销:未经通知和公告悄悄注销公司,那么公司债务谁承担?
公司注销意味着公司主体消失,公司的债权人将面临索债无门。所以公司未经法定程序一般不会注销的。
如果公司未经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注销了公司主体,则公司的债权人可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向公司注销前的股东追偿,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松汇智企】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及税收筹划等企业财税服务等问题,请咨询客服或添加客服微信(WDYY809),松汇智企提供一对一服务,免费沟通帮您解决财税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