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监理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7〕66号)要求,2017年9月18日至9月22日,我厅对全区部分监理企业开展了资质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核查的对象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取得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重点核查近三年来被我厅通报过的企业,共抽查了102家企业,下发了21份整改通知书。核查结果为:资质合格企业79家,责令整改企业21家,未参加资质核查企业1家,办理注销企业1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注册人员方面
⒈ 部分企业注册监理师和注册造价师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且个别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过期后未延续。
⒉ 部分企业注册人员合计人次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
⒊ 部分企业未提供企业职员缴纳社保证明,有的缴纳了社保但未提供明细表。
(二)部分企业未按资质标准录入诚信库。
(三)部分企业必要工程试验检测设备不足。
(四)个别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资质核查材料。
三、整改工作要求
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等规定,对本次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对核查中不符合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整改工作须于2017年11月22日前完成。整改期间,企业正常承接业务,但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增项。企业整改完成后于11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逾期不整改的或整改达不到资质等级标准的,我厅将再次下发整改情况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莫冰,联系电话:0771-2260222。
附件:责令整改企业名单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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