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建部消息,为了弥补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刚性约束不足、体系不尽合理、指标水平偏低、国际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住建部于8月2日发布了《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做好“标准化重大改革与标准化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有机衔接”,其中主要内容如下:
1、改革思路。将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规定,精简整合为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以下简称工程规范),逐步过渡为技术法规,实现与现行法律法规的深度融合。
2、明确工程规范类别、层级。工程规范分为工程项目类和通用技术类。
3、积极培育发展团体和企业标准。对团体和企业标准制定主体资格,不设行政许可。发布团体和企业标准,不需行政备案。
4、主动公开、积极宣传工程规范和标准。工程规范和政府标准应全文在政府网站公开,免费查阅下载。
5、强化企业实施标准的主体意识。推广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
6、制度保障。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修订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化条例,做好标准化重大改革与标准化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有机衔接,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的责任、义务,细化奖惩措施。
7、在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标准化学科方向,推进标准化学历教育,编制相关教材,鼓励和支持开设国际建筑标准化课程。
通知全文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领域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部机关各有关司,各有关单位:
针对工程建设标准目前存在的刚性约束不足、体系不尽合理、指标水平偏低、国际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意见函告我部标准定额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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