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要想进行项目施工,需要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新办的房地产企业因为企业没有竣工项目,无法判定资质等级,只能办理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待企业项目竣工,或者完成一定投资额后再向建设局申报有等级的资质。有些房地产企业申请等级资质升级时,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通过的,那么都有哪些原因导致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不予通过?在南宁资质代办市场富有经验的松汇智企就结合最新的《关于广西第201709批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查的公示(第47号)》给您解析。
关于广西第201709批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查的公示(第4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公示第47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广西建设网站予以公示。请各市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4日。如企业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诉以提交原件核验、提交主管部门证明等方式为主。公示提出对职称证件有存疑的,企业可提交职称认定文件或职改办说明文件等原件;对身份证件有存疑的,本人可持原件到场核验;对社保证明材料有存疑的,企业可提交证明原件、转账凭证、托收凭证原件及社保证明电话等。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政务中心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政务中心咨询。
联系电话: 0771—2366106、5595535、2366126。
通讯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
邮政编码: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9月5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资质审批意见汇总表
(房地产类2017-09)
辰联小编通过上述汇总表发现,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不予通过的原因也是挺多的,主要有以下4点:
一、业绩存疑:
1、项目工程只有竣工验收备案表,缺其它相关资料;
2、项目开工时间早于施工许可证签发时间;
3、项目竣工时间早于建设工程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
4、商品房预售时间早于施工许可证签发时间;
5、房屋施工面积未达要求平方以上,或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缺立项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7、项目各有两份竣工面积不一致的竣工验收意见书;
8、项目无竣工日期;
9、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无建筑面积;
10、部分已竣工项目未提供《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人员不达标:
1、职称证书存疑;
2、经营负责人任职文件不明确;
3、劳动合同有涂改;
4、缺工程负责人、统计负责人任职文件;
5、外省职称证书未重新确认;
6、身份证过期,无效。
三、社保存疑。
所以,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时,要多留心这些细节上的问题,建议还是找有经验的资质代办公司代办资质升级。光多关于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的相关资讯可浏览松汇智企官网zizhigx.com或电话咨询:0771-5880771 18502801962邓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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