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质从办理到颁发总会遇到意想不到的情况。资质证书颁发后,并不意味着你可以高枕无忧。如果你不注意,你可能会被撤回、撤销和取消。这三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1.撤回
取得建筑工程资质后,企业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要求或者依照职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销其资质。
2.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职权,撤销建筑工程资质:
(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发放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2)超越法定权限授予建筑企业资质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授予建筑企业资质许可的;
(4)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授予建筑企业资质许可;
(4)依法可以吊销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予以撤销。
3.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建筑工程资质,并公告取消其资质证书注销,施工企业应当及时将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期的;
(2)建筑企业依法终止;
(3)建筑企业资质被依法撤销、撤销或者撤销;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资质“撤回”是企业的原因,“撤销”是许可机关的原因,“注销”是一个程序性问题。
【松汇智企】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及税收筹划等企业财税服务等问题,请咨询客服或添加客服微信(WDYY809),松汇智企提供一对一服务,免费沟通帮您解决财税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