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规个体户无需批准即可开业,增值税率降为1%,只要是符合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为助力本市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尽快有序复工复产、稳定扩大就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营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力推13条具体措施,扶持个体工商户。
关键词:无需批准即可开展经营
对于实体批发零售类、餐饮类、居民服务类、交通运输类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有序复工复产。涉及人员聚集的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等行业,结合实际适时明确复工复产时间。
符合各地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保证符合复工复产防疫安全标准规定的人员及时上岗。采取措施完善灵活就业政策,促进快递等行业尽快复工复产,稳定快递末端网点,保障物流畅通。发挥电子商务类平台企业作用,为线上线下个体工商户特别是生鲜类经营者提供供需对接信息资源服务。
关键词:豁免登记
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进一步拓宽其活动的场所和时间,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此外,提供个体工商户登记网上办理服务,鼓励各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寄递服务。个体工商户可持电子营业执照办理网上政务事项。对于从事餐饮、零售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要做好营业执照登记与许可审批的衔接,帮助经营者尽快开展经营活动。个体工商户也开始试行登记告知承诺。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信用承诺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即时审批发放营业执照。在部分区开展登记告知承诺制度试点,并适时向全市推广。
关键词:网上经营
鼓励互联网平台发挥作用。推动个体工商户拓展网上经营,鼓励互联网平台对个体工商户放宽入驻条件、降低平台服务费、支持线上经营。帮助个体工商户运用移动支付、应用软件等服务,拓展运营新模式。发挥平台机构信用信息优势作用,联合互联网银行、中小银行,帮助个体工商户拓展融资渠道,提供定期免息或低息贷款。各区政府可对帮扶效果好的电子商务类平台企业予以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发挥工商联以及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社团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工商联以及个体劳动者协会等各类社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行业调研,收集疫情对行业的冲击和影响,全面了解个体工商户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诉求,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指导个体工商户落实防疫要求和措施,确保安全有序复工复产。通过开展维权保障、宣传教育、培训学习、经贸交流、困难帮扶、公益活动等举措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排忧解难。
关键词:租金减免
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政府创办创业园、孵化园、商品交易市场、创业基地和国有企业出租的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鼓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租金减免。承租其他经营用房或摊位的,各区可以结合实际出台相关优惠、奖励和补贴政策,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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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延期还贷
各区要积极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以及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采取展期、延期、循环贷款等手段,切实减轻受困个体工商户还本付息压力,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关键词:减免社保费用
《若干措施》指出,免征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企业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居民养老保险的,可在年内按规定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档次)和缴费时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登记,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
关键词:降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本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参照疫情防控期间对本市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对本市个体工商户停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停车占道费、污水处理费 (非居民)。政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人性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认可机构,减免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的相关检验检测和认证费用。
关键词:电气欠费不停供
2020年上半年,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气费用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商贸流通、餐饮食品、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等行业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气价格按照相关部门出台的阶段性降低用电、用气成本的政策执行。
内容来源:北京日报,如不妥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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