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材料,企业开办最多的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材料
(一)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表格类;纸质、电子-由拟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其他填写要求请详见申请书上的说明提示)
(二)公司章程-1份
--文本类;纸质、电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其中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其中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可容缺后补)
(三)股东资格证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股东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其他;纸质、电子--1份(其他类材料)
在申请书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信息表》页签署确认任职信息的可不提交此文件。
(五)《住所使用证明》---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可容缺后补)
(六)许可项目审批文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七)《补充信息登记表》-1份--表格类;纸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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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流程
1、申请受理,受理1个工作日:
(1)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查与决定,决定1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标准,通过审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和标准,未通过审查,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3、颁证与送达,发证1个工作日
1、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副本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件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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