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去年被质检部门列入了“黑名单”,这种信息会共享吗?对我们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影响吗?
税务局权威解答:
这种不良信用记录属于纳税信用信息中的外部参考信息,目前是仅记录不扣分。但是随着联合惩戒力度的加大,税务部门已经参与签署了相应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会对列入相应“黑名单”的纳税人加强日常监管。也希望你们今后能够在各方面都注意合法合规经营。
税务机关会根据哪些信息来评价企业的纳税信用?
1、税务机关主要是根据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来评价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经营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等基本信息,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以及质检、环保、工商、银行、海关等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目前这部分信息只记录不参与评价。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等4个一级指标,非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和税务稽查信息2个一级指标。
2、外部信息,主要指评价年度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外部参考信息,以及从银行、工商、海关等相关部门取得的影响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的外部评价信息。如果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在不同部门之间存在提供信息不对称的情形,则会扣减相应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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