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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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如何注销?
想要注销公司一定要把税务问题先处理好,完成税务注销,这样工商局才能帮你办理注销登记。其中,对于已经多证合一的企业,需要到税局开具“清税证明”;还没有进行多证合一的企业,需要注销税务登记,取得“税务注销登记通知”;而且所有企业的税务信息都必须在金税三期的系统中进行补录。
1、税务注销,宜早不宜迟!
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是自己不想干了,主动宣布解散、破产、撤销的,在决定注销之时就应当准备材料去办理税务注销,在完成税务注销后才能去办理工商注销。
如果是“被动”注销的,比如已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是被其他机关予以注销登记的,则需要在15日内,办理税务注销。
2、国地税共管户,所得税最后注销!
企业都属于国、地税共管户,因此要分别注销国税和注销地税。原则为:先货物劳务税,后所得税。
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所得税在国税,则要先注销地税;如果您的所得税在地税,则先注销国税。
3、从来没记过账,没报过税的公司,到了要注销的时候,全都得补!
按照《税收征管法》:“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正确建帐、记帐,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或扣税资料,并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或解缴税款申报,或者不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和记帐凭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印制和使用发票,以及不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或扣税资料等,均属于一般税务违章行为。”
如果连账本都没有,就得从补账开始,重头来过…
如果有应纳税额产生,那么就属于欠税,要补缴税款、滞纳金。
4、注销前的税务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你曾经办理过出口退(免)税备案,那么在注销前,要到主管国税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出口退税清算。
还要补缴印花税等小税种。
5、缴销防伪税控设备及发票,注销前最后一期纳税申报
税务注销之时,要填写《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登记表》,带上《发票领购簿》,已开具和未开具的发票,防伪税控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
6、账簿等涉税资料的保存
完成税务注销之后,还有一点要特别注意:账簿等涉税资料千万要保存好!
《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九条: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你的公司虽然已经注销了,可是你和之前的客户可能有某些款项没结清或是发票没开,到时候国税局查到客户公司,可能会连带要看已注销公司的账簿,所以不能私自销毁。
注销公司一点都不简单!补账补税补得你一团乱不说,各类证明文件还缺一不可!
各位老板,千万别不在意公司的正规注销流程,否则进了黑名单,想再移出就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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