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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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主体资格仍存在,应当依法履行处置其对外投资的义务。因此,建议争取与股东或股东的股东取得联系,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另,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规定,从保护股东权益角度出发,清算组应当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出现公司治理僵局,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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