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企业年会、客户纪念品、员工年终奖等等一系列费用就来了,其中就会涉及到一种“业务招待费”,成都代理记账网络小编今天就来说说那些费用是税局常查的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等业务中,合理需要而接待应酬而支付的费用。以下就是成都代理记账网络小编我收集整理的税局常查的业务招待费,也是财务经常犯错的这些点,大家有需要的,拿起小本本做个笔记记录下来或者收藏也可~
1、所有的餐费≠业务招待费
1)员工培训时合规餐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2)公司开董事会发生餐费,应计入董事会会费;
3)影视公司因拍摄发生剧中餐费,应计入影视成本;
4)工会组织员工活动期间发生餐费,应计入工会经费;
5)公司筹建期发生餐费,应计入开办费;
6)以现金发放给员工餐补,应计入工资薪金。
2、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
1)委托加工、对公司形象、产品宣传作用的,作为业务宣传费;
2)因业务洽谈会、展览会的餐饮住宿费,作为业务宣传费;
3)搞促销活动时赠送给客户的礼品,作为业务宣传费;
注意: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
3、职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员工年终聚餐、午餐、加班餐,应计入应付福利费。
注意:以上所述几种福利餐费,都不是以应酬为目的。
4、 有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员工出差途中符合标准的餐费,应计入差旅费。
注意:要与公司的来宾接待产生的费用要区分开。
5、所有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管理层在宾馆开会发生的餐费,应计入会议费。
税局对会议费有严格相关的要求,并不是所有的会议费发票都计入会议费,从而逃过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
注意:若公司计入会议费时,需要资料具体的内容如:详细证明的,会议时间、地点、参与人、目的、费用标准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税局备查资料。若没有,是需要调整为其他费用进行核算。
在金税四期透明严格化监管下,这个问题要搞清楚;不然,吃亏的肯定是企业。记住两句话:
1.所有的餐费、业务宣传费、差旅费、会议费及职工福利费,不都是业务招待费;
2.业务招待费不仅仅是餐费、业务宣传费、差旅费、会议费及职工福利费。
税局常查的业务招待费,小编就说到这。更多成都代理记账知识,可持续关注我们松汇智企商务,或是咨询人工客服享受最新优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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