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是很多企业都会遇到的情况,有时候是不可避免的,有注销总公司的,也有注销分公司的。对于注销总公司来说还是比较方便,但有些人不了解怎么注销分公司,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分公司注销需要怎么办理吧。
分公司注销流程
哪些分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流程:
1、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4、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文件、证件,按约定日期领取核准通知书。
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定;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清算组织成立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营业执照正、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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