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如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_「松汇智企」

城市

  • 推荐城市: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公司资讯自然人如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然人如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者:松汇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8-18
2019-08-21

自然人发生应征增值税的业务,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么?申请代开需要注意什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Q1、哪些情形下自然人(即文件中的“其他个人”)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情形1: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购买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1,情形2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

  情形3: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4: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保险代理人规定执行。

  情形3,情形4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

  Q2、如果发生符合上述情形的事项,自然人都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不一定,仍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应税行为的购买方不是消费者个人;

  第二,应税行为不是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

  Q3、特定行业企业代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专用发票有什么特别规定?

  答:保险企业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保险企业应将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详细信息,作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

  主管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

  友情提醒:自然人发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行为,需要注意应税行为的购买方不是消费者个人且不是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如果是特定行业,如保险企业,还需要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内的特别规定。

【松汇智企】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及税收筹划等企业财税服务等问题,请咨询客服或添加客服微信(WDYY809),松汇智企提供一对一服务,免费沟通帮您解决财税难题。

    标签: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发布的文章皆遵循版权声明,如果没得相应的授权,禁止转载,同时对于本网站所发布的文章,如若有涉及版权、声誉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并提出问题,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