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一,上班的第一天,就让成都税务筹划代理公司-松汇智企商务网络运营小编来整理一下税务筹划的3个经典案例吧!(案例仅为参考,毕竟是多年前的啦)
税务筹划案例一:合伙制vs有限责任制,税收负担率相差27%!
李某和两位朋友打算合开一家花店,预计年盈利180000元,工资每人每月1600元。花店面临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的选择。那么,从减少税收的角度来看,哪种方式更佳呢?
合伙制形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每人应税所得=[(180000+ 1600×12×3)÷3人- 1600×12]=60000;每人应纳税额=60000×35%-6750=14250;3位合伙人共应纳税额=14250×3=42750;税收负担率=42750 ÷180000=23.75%。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税额=[(180000+(1600-800)×12×3)×25%]=52200;税后净利润=180000-52200=127800;每位合伙人应纳个人所得税=127800÷3×20% =8520;3位合伙人共应纳个人所得税=8520×3=25560;共计所得税数额=52200+25560=77760;税收负担率=77760÷180000=43.2%。
税务筹划案例二:小规模、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转换
陈女士准备承包一个企业,承包期为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期间,企业固定资产折旧5000元,上缴租赁费50000元,预计实现会计利润53000元(已扣除租赁费,未扣除折旧费),陈女士自己不领取工资。已知该地区规定的业主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在营业执照上,陈女士目前面临着两个选择,要么继续使用原有企业的营业执照,要么将其变更为个体工商户执照。哪种方式税后利润更高呢?
方案1:变更为个体工商户
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3000-800×10=45000元,换算成全年的所得额=45000÷10×12=54000元,年应纳税额=54000×35%-6750=12150元,实际应纳税额=12150÷12×10=10125元。陈女士实际取得的税后利润=53000-10125=42875元。
方案2: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
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53000-5000+50000=98000元,应纳企业所得税=98000×27%=26460元,陈女士实际取得承包、承租收入=53000-5000-26460=48000-26460=2154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21540-800×10)-1250=1458元。陈女士实际取得的税后利润=21540-1458=20082元。
税务筹划案例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的抉择
某生产性企业,年销售收入150万元,可抵扣购进金额为9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年应纳增值税额10.2万元。那么该企业做哪种纳税人税负会更轻?
税务筹划方案:企业的增值率为(150-90)÷150=40%。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35.29%,企业选择做小规模纳税人负担较轻。因此,企业可分设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使其销售额分别为70万元和80万元,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分设后纳税额70×6%+80×6%=9万元,节税10.2-9=1.2万。
以上就是成都税务筹划代理公司-松汇智企商务关于税务筹划3个经典案例,其实,每个行业的税筹方式都是有区别的,我们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要尽量的削减成本支出,若是你想了解更多税务筹划方案或是准备定制的话,可直接来电咨询松汇智企税筹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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