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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代理记账:房地产行业税务筹划的5大反例
发布者:松汇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2-03-17

成都代理记账网络小编我前几期都专注讲解税务筹划正确的原理及基本方式,今天就来讲一下房地产行业税务筹划的5大反例,希望大家可以引以为戒。

1、收未收房款,冲抵应付未付费用

有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采取以商品房部分价款(应收未收)交换广告服务(应付未付)的方式,进行收支冲抵,并不据实列入收入(支出)项目进行核算,计算申报相关税费,导致少交营业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正式废除前)。

2、隐瞒临时出租房产收入

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大量临时未售出的空置房屋出租给个人或集体,取得租金收入,采取不入账的方式或记入往来账,隐瞒匿报应税收入。待出售时将销售房地产收入记入销售收入,申报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相关税金。

3、收到预售房产款记入其他应付款

有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到预售房产款不记入预收账款,而是记入其他应付款。更有甚者,收到款项不入账,而是通过对法人或关联方的借款将资金挪入账内,导致企业少交营业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正式废除前)。

4、以合作建房之名掩盖房产开发之实

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某人等虚构团体的名义(未列出)缴纳征地费后,征用土地自行建造房地产进行销售,故意将房地产开发混淆为合作建房,仅申报建筑安装营业税,偷逃销售不动产环节的营业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正式废除前)。

5、费用冲抵收入或购房款

有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到销售房屋预收的款项和预售房屋收到的款项记入预收账款,支付客户赔偿款、违约金、诉讼费、工程款、煤款等直接冲减预收账款。有的企业将支付的费用与收到的购房款冲抵后以差额记入收入或预收账款,导致少交营业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正式废除前)。

以上就是成都代理记账网络小编我收集整理的房地产行业税务筹划的5大反例,这些方法均是采取隐瞒收入、不作或少作收入的方式,违反税收相关法规,望大家引以为戒,企业要想走得长远,合规合法是首要条件,若是您想做正规的房地产税务筹划,可来电咨询税筹大佬,我们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1~2套方案以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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