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如果对于某件事务股东有自己的建议和质询的时候要怎么办呢?松汇网小编本文整理了公司法中相关规定和解读给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的建议和质询权】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注 解
股东名册,是指由公司置备的,记载股东个人信息和股权信息的法定簿册。公司向股东发放股息、派发新股或者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往往需要确定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是指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及结果所作成的并由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的会议记录。作为股东大会成员的股东,有权通过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来了解股东大会举行会议时的各项情况,检查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侵犯了股东的合法利益,以及股东大会的决策是否有失误之处等,从而决定自己应当采取何种行为。
应 用
1.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时是否允许他人协助
《公司法》对此并没有作出规定,《公司法》只允许股东查闻会计账得并没有赋子股东复制会计账簿的权利,这使得股东复制会计账簿后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变得不可能;而公司的会计账簿一般都很多,这给股东仅仪通过“查阅”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带来了较大难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10 条第2款规定,股东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在该股东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由会计师、律师等依法或者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进行。该规定明确了股东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查阅会计账簿。
从本文上述的公司法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建议和质询权的相关规定与解读看来,股东的建议和质询权是有明确规定的,大家可以参阅一下,如需办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欢迎扫描右上方二维码或者点击在线客服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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