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人或出资人,是享有一定权利的,比如说享受股息和红利,但是相对来说也是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下面就让松汇网小编对案例公司法之公司股东责任相关案例进行一定的介绍,希望能为你解疑答惑。
一、案例公司法之公司股东责任相关案例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自2011年9月30日起施行)对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规定如下:
第三条 国有企业是据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技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第四条
集体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第五条
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人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第六条
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件质的企数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第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批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第九条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宿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条 其他企业是指上述第三条至第九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第十一条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第十二条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的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第十三条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第十四条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 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五条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园境内参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港、澳、台商投资合伙企业等。
第十六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第十七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凤险的企业。
第十八条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第十九条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折准设立,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条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凌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等。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2年制定的《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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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独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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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具有独立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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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长江证券俱乐部有限公司等企业确权、返还股金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1998)经终字第285号民事判决书]判断一个公司的性乐不应仅凭一份验资说明,而要纵观其全部文件和实质要件,尤其是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主管部门批文、工商部门登记、营业执照及实际注入资金等,不能仅用一份验资说明的内容来否定其他文件,进而改变公司性质。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与哈尔滨电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股权转让,系公司的资产状态发生了改变.资产数量本身并没有变化,新进人的股东并没有因此构成非法侵占公司资产,自然也就不应当因人股而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什么责任。股东不应就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相信大家看完上面的介绍应该知道,公司股东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根据所出资的份额和公司章程来决定的,所以作为股东来说是需要注意一下的。以上就是松汇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案例公司法之公司股东责任相关案例分析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不懂比如说代理记账、工商服务以及版权专利等问题,可以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添加查询,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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